《关于公布校党委委员、纪委委员分工情况的决定》绍市职党字〔2017〕16号
一、党委委员分工情况:
王国标同志主持党委日常工作,具体兼管工会、党的统战、共青团工作;
俞旭伟同志分管党的纪检工作;
冯海燕同志分管党的宣传、群众、妇女工作;
周劲松同志分管党的组织工作;
钱金星同志集中精力抓好学校行政工作。
二、纪委委员分工情况:
俞旭伟(纪委书记):
负责处理学校纪委日常工作;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;监督检查本校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执行党的决议,遵守党的纪律情况;受理对违反党纪的检举和控告,受理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,组织查处本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,维护法纪,保护党员民主权利,负责与校内职能部门、上级纪检机关的工作联系。
陈徐丹(纪委委员):
负责指导各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工作;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;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,负责开展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和理论学习工作;组织拟定纪委的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;负责招生考试、采购招投标、人员聘任等监督和校务公开工作。
陈徐丹(纪委委员):
负责指导各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工作;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;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,负责开展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和理论学习工作;组织拟定纪委的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;负责招生考试、采购招投标、人员聘任等监督和校务公开工作。
丁文琼(纪委委员):
负责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工作,贯彻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,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、教育工作;接待来信来访,并对信访举报提出处理意见;承担部分违纪案件的查办工作;协助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。
中共ca661亚洲城手机版委员会
2017年10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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